“價值44萬元的機械設備運輸過程被燒,兩年后才獲賠;保價貨品被損毀,物流公司遲遲不賠償;快遞物品如果部分丟失,不給賠償……”昨日,記者調查了解到,由于我省快遞、物流業資質良莠不齊,快遞糾紛頻起。來自福州市工商局統計顯示,今年以來,快遞業每天就有一起糾紛。
目前福州快遞業存在哪些格式條款?市民遇侵權該怎樣維權?昨日,省消委會以及福州工商部門進行解讀。
案例
設備運輸中被燒 兩年后才獲賠償
福州閩侯縣青口投資區臺資企業福州華萱機械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通過福州一家大型物流公司青口營業部,發送一批價值44萬余元的設備。事后他們被告知,因車輛發生火災,全車貨物毀損。華萱公司多次與物流公司交涉,物流公司以未辦理保價等理由,拒不賠償。
2011年5月24日,該公司到閩侯青口工商所投訴,經多次調解,物流公司*終一次性賠償華萱公司損失共15萬元,當年底付清。
物品保了價 賠償也不易
去年5月14日,福州華萱機械有限公司購買一臺價值為12萬元的設備,通過物流將設備從廣東發往湖南永州。此次該公司對設備進行了保價,同時投了保?墒,該物流公司對貨物進行“轉包”,導致設備在運輸過程中又被損毀。此時,承接貨物的物流公司與“轉包”的物流公司互相推諉。
保險公司請了第三方中立評估機構,評估這臺設備價值8萬元,可物流公司仍遲遲不肯賠償。
只保整件丟失 不保內質內數
“今年1月份,我將一批服裝返貨給廈門總公司,發貨時,我對貨物進行了1萬元的保價!痹谔詫毦W上開了2年服裝店的小朱說,幾天后,廈門總公司收到貨清點時,發現少了5件衣服。
小朱馬上與物流公司取得聯系,但物流公司表示,小朱已在貨物運單簽字,同意他們的條款,所以,只要整件貨物沒丟,就不會賠。這時小朱才注意到,運單下方有一行小字:“發貨人同意只保整件丟失,不保內質內數!
消委會
留存相關單據 便于日后索賠
對于目前福州市面上存在的物流及快遞業格式霸王條款,我省消委會進行了點評。同時,福州市工商部門相關人士也提醒消費者,貴重物品盡量不要走快遞,如必須快遞的話,*好進行物品保價,并留存相關單據等,作為申請賠償的證據。
霸王條款1 未保價快件丟失、損毀或短少的,賠償限額為資費的2~5倍
提醒:按照《合同法》規定,貨物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而商家出具的快遞單據,如果商家在服務前未告知,應視為無效條款。
霸王條款2 快遞延誤不賠
提醒:該條款是典型的不公正格式合同條款。如果快遞公司不能按時送達,就構成了實際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霸王條款3 任意擴大“不可抗力”免責范圍,或不經平等協商,任意設定免責事由
提醒:快遞公司常隨意擴大不可抗力的范圍,將塞車、假期等都歸于不可抗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合同中允許設立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免責條款,但這些條款不能和《合同法》的規定相抵觸。
霸王條款4 限制索賠期限,如“請于收件之日起30日內查詢和索賠,逾期則視為放棄索賠權利”
提醒:相關法律對訴訟時效的規定有普通2年、短期1年和長期20年3種,沒有規定快遞業索賠權適用短期訴訟時效。另外,快遞公司自行設置索賠期限,該條款屬于無效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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