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海南4月10日起正式施行藥品零售新政 4月10日起,湖北全省正式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許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有效期為兩年。
與此同時,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印發激發市場活力促進藥品流通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優化藥品流通領域營商環境,促進藥品經營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障流通環節藥品質量安全。該《通知》于今日正式施行。
湖北:
優化藥品流通行業布局
據湖北省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貢勇斌介紹,湖北省藥監局出臺藥品經營許可管理政策,主要目標任務是進一步優化湖北省藥品流通行業布局,推動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要素、結構迭代升級,提高產業集中度和行業競爭力,實現規;、集約化、規范化、數智化經營,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用藥服務需求,推動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五類情形將被注銷經營許可證
《通告》規定,藥品批發企業首次許可按照《湖北省藥品批發企業經營活動許可檢查標準》進行現場許可檢查;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首次許可按照《湖北省藥品零售連鎖(總部)經營許可檢查標準》進行現場許可檢查,如新開辦藥品零售連鎖總部不設自有倉庫,可以委托同一企業集團的藥品批發企業或藥品第三方物流企業(含按藥品三方物流管理企業)儲存配送藥品。同時,《通告》還對注銷許可管理和藥品經營許可退出機制進行了規范。
同時,《通告》還對注銷許可管理和藥品經營許可退出機制進行了規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并予以公告:1.申請人主動申請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的;2.藥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許可發證的;3.《藥品經營許可證》依法被吊銷或被撤銷的;4.在事中事后監管中發現《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撤銷或注銷,致使企業依法終止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支持藥品經營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
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年度數據(2021年)》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共有藥店21819家,其中,連鎖企業為227家,門店11474家,單體藥店10345家,連鎖率為52.9%。
在規范藥品經營企業兼并重組涉及的許可管理方面,《通告》明確,支持藥品經營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培育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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